10月8日不僅是國慶節后上班的第一天,也是第22個“全國高血壓日”。
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是妊娠與血壓升高并存的一組疾病,發生率占妊娠總數的5~10%。該組疾病嚴重威脅母嬰健康,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數據顯示,即便在發達國家,由高血壓疾病引起的孕產婦死亡率達16%,是孕產婦和圍產兒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。
1.如何診斷妊娠期高血壓疾病
通常需根據病史、臨床表現、查體、化驗及檢查結果綜合判斷。通過恰當的測量血壓,如果收縮壓≥140 mmHg和(或)舒張壓≥90 mmHg,即為血壓升高;對首次發現血壓升高者,應間隔至少4小時復測血壓,兩次血壓均升高即可診斷。需要注意的是,盡管血壓升高是本病常見的表現,但自覺頭痛、視力改變或上腹不適、尿蛋白陽性、血小板、肝功能異常等在診斷中亦有重要價值,有少數患者血壓可在正常范圍內,卻突然出現抽搐或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嚴重并發癥。
2.懷孕是如何引起或加重高血壓
本病病因尚不明確,發病機制亦未明了。由于在胎盤娩出后本病常可緩解或自愈,有學者稱之為“胎盤病”,但很多學者認為是母體、胎兒、胎盤等眾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。
3.本病有哪些高危因素呢?
流行病學調查發現孕婦年齡≥40歲、首次懷孕、有子癇前期病史、母親或親姐妹有子癇前期病史、妊娠間隔時間≥10年、多胎妊娠、初次產檢時BMI≥35kg/m2、孕早期收縮壓≥130 mmHg或舒張壓≥80 mmHg、抗磷脂抗體陽性等均與本病發生密切相關。
4.本病會使母體發生哪些改變?
本病主要引起母體全身小血管痙攣,各系統各臟器血液灌流減少,心、腦、肝、腎、血液、內分泌、子宮胎盤等各個臟器的功能障礙或嚴重損傷,危害母兒健康,甚至可導致母兒死亡。
5.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分類與臨床表現
1、妊娠期高血壓(孕前無慢性高血壓,妊娠期出現高血壓,產后12周內恢復正常);
2、 子癇前期(孕前無慢性高血壓,妊娠期出現高血壓,同時伴有尿蛋白化驗結果陽性;根據嚴重程度又可以分為輕度和重度,重度患者可出現持續性頭痛、視覺障礙、持續性上腹部疼痛、少尿、血管內溶血、黃疸、心力衰竭、肺水腫、胎兒生長受限、羊水過少、孕34周以前發病等);
3、 子癇(突發抽搐,可發生于分娩前后或分娩過程中,由于在抽搐過程中患者昏迷、無意識、無呼吸動作,對母體和胎兒危害極大);
4、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壓;
5、慢性高血壓并發子癇前期。
6.如何預防
1、 適度鍛煉、合理休息、保持良好的心情;
2、 合理飲食,補鈣(每日鈣攝入量小于600mg的孕婦建議口服補鈣,至少1克/天);
3、阿司匹林抗凝治療(適用于有高凝傾向的孕婦,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);
4、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發病率較高(可占妊娠總數的5~10%),臨床表現復雜,病情變化迅速,隨孕周增加、分娩和產后生理變化及各種不良刺激均可導致病情突然加重,是產科三個致命性疾病(妊娠期高血壓疾病、產后出血、感染)之一。因此,所有孕婦在孕期均需正規按時產檢,及時發現血壓升高、尿蛋白等異常,早防早治,避免不良的臨床結局。
7.如何治療
一旦確診妊娠期高血壓疾病,需要聽從產科醫生的建議和指導,根據病情輕重采取相應治療。基本的治療原則包括休息、藥物鎮靜、硫酸鎂解除小血管痙攣、合理使用降壓藥控制血壓穩定,同時需要密切監測病情變化和母胎情況,選擇恰當的時機終止妊娠。
8.長期結局
通常妊娠期高血壓在產后12周內可恢復正常,而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中的慢性高血壓往往在產后12周以后仍持續存在血壓升高。許多臨床研究表明,孕期罹患子癇前期的女性遠期出現心血管疾病的風險顯著增加。2007年一項多中心隨訪研究報道,產后中位隨訪26個月,3375例子癇前期患者中有20%出現了高血壓病。因而對于孕期發生過高血壓的女性,產后數月的隨訪評估與之后內科定期的體檢就顯得尤為重要。